2025年12月27日
一、聖經學院宗旨
培養屬神的軍隊,建立品格與紀律,帶著使命與喜樂進入神的禾場,參與末後的大收割。
二、畢業證書資格
1. 課程學分:64 學分。
2. 實習學分:4 學分(實習 12 週得 2 學分)。
3. 敬拜與靈修操練:每期連續 12 週之靈修紀錄,共需完成四期。
三、作業繳交規定
1. 作業須於上課前上傳電子檔至教會指定網址。
2. 逾時視為遲交,扣分方式如下:
(1) 遲交 1 天:原分數 × 0.9
(2) 遲交 2 天:原分數 × 0.8,依此類推。
四、上課準時與出席規定
1. 實體課程以現場點名。
2. 網路課程須於 Zoom 畫面實際露臉,未露臉視同遲到或曠課。
3. 遲到超過 10 分鐘者,視為曠課。
五、作業版面與格式規定
學生系統版面上可以選擇格式
1. 標題選用標題2
2. 內文選用一般
3.未依規定使用格式以及字數不符規定者,該作業以實得分 × 0.9 計算。
六、請假規定
1. 請假須向本期指定人員(師母或雲霞姊妹)提出申請。
2. 未完成請假流程者,一律視為曠課。
3. 每科請假(含事假、病假)不得超過 2 次,否則不發修業證書。
(一)實體上課請假流程
請假類型
˙可於上課時間同步網路上課者:核假後,需向網管申請上課連結。
˙ 無法即時上課者:核假後,需向網管申請補課影片連結(期限一週內完成),補課錄影觀看期限為 2 天
(二)網路上課請假
七、請假期間之作業與考試
˙除重大病況或特殊情形外,須依指定時間應考,最多 7 天寬限,特殊狀況另議
˙無故缺考,計曠課一次,須申請補考,最多 7 天寬限,補考成績最高為60分
八、請假課堂比例限制
九、違規與紀律處分
1. 下列情形一次即退學,且不退費:
(1) 未經同意錄音、錄影課程。
(2) 考試作弊或洩題。
2. 下列行為累計二次即退學:
曠課
3. 下列行為累計三次即退學:
遲交作業、上課遲到、無故缺席、使用髒話、抽菸、酗酒、酒駕、接觸色情或靈異刊物、未完成靈修。
十、日常生活紀律(全修生、申請畢業證書之選修生)
1. 每週運動三次,每次 30 分鐘。
2. 每週至少五天健康飲食,不喝搖搖杯飲料。
3. 每週至少五天協助家務。
十一、靈修要求:全修生、申請畢業證書之選修生,每週填寫Google表單
1. 依教會進度每日讀經四章。
2. 每週至少五天禱告,每天至少三十分鐘。
3. 每週三件感恩事項。
4. 每週一件需要突破之事。
5. 每週至少關懷一人。
6. 靈修課程:《永活之泉》(慕安得烈),週一至週四 14:00–14:50。
十二、選修生申請畢業證書補充規定
須完成日常生活紀律與靈修要求四期,每期連續 12 週,並於課程開始時向網管(成榮)申請。
十三、附則石聖經學院保有修訂本規定之權利。